关于开展湖州学院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本科教学发布时间:2025-09-19浏览次数:10


根据《湖州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》(湖院发〔20251号),为加强质量监测,有效推进课程内涵建设,提升课程建设水平,现决定开展本学期课程评估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范围

1.本学期开课的专业课程,停招专业、未有一届毕业生专业除外,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、已接受一轮课程评估的课程除外。

2.本次课程评估采用学校确定各二级学院参评课程门数、二级学院申报具体参评课程的形式进行。本学期计划评估课程43门,各二级学院根据参评课程数量(见下表),从参评课程范围一览表(附件1)中筛选确定具体参评课程,遴选顺序为:先专业核心课,再专业基础课(必修课),最后专业选修课(含限选、任选)。

湖州学院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分配表(门)

智能制造学院

电子信息学院

生命健康学院

经济管理学院

人文学院

设计学院

合计

8

6

11

6

8

4

43

    

    二、评估内容

根据《湖州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标准(试行)》,主要从课程教学大纲、课程教学过程与改革成效、课程考核与档案、课程资源与支持条件、持续改进特色项目等6方面对课程进行评估

三、评估程序

1.课程自评。各二级学院部)组织参评课程团队在准确理解课程评估实质内涵基础上,根据《湖州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标准(试行)撰写自评报告并提供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2

2.学院审查。二级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对参评课程建设情况进行审查,课程评估材料经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后提交。

3.专家评估。发展规划处(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)组织专家组,通过审阅材料、现场汇报、实地听课、召开学生座谈会、查看课程考核材料、集中讨论等方式,开展课程评估工作,形成评估结论和反馈意见。

4.结果公布。发展规划处(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)于下一学期开学后6周内,汇总发布课程评估结论,并向教务处、二级学院等反馈课程评估结果与意见。

四、材料递交

1.926日前,二级学院根据要求确定参评课程,递交《二级学院参评课程信息汇总表》(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),电子版同步发送。

2.1017日前,以二级学院为单位,组织递交课程评估自评报告》(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相应支撑材料(电子版)、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电子版),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步递交

3.1128日前,课程负责人完成课程汇报PPT(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),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递交。

4.联系人:李俊,2119176lijun@zjhzu.edu.cn,行政楼511室。


附件:

关于开展湖州学院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.zip

发展规划处(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)

20259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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